關于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專家推薦工作的通知
粵安監(jiān)〔2010〕139號
關于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
專家推薦工作的通知
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有關院校、各地級以上市安全監(jiān)管局,有關中央駐粵和省屬有關企業(yè):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廣東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粵安監(jiān)〔2010〕11號)和《關于印發(fā)〈廣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的通知》(粵安監(jiān)函〔2010〕119號)等有關文件要求,我局開始組建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專家?guī)?,請各有關單位積極做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專家的推薦工作?,F就有關推薦專家的條件和程序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
符合《廣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專家管理辦法》(粵安監(jiān)函〔2010〕119號)第四條規(guī)定:
(一)具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在提供評審服務時以客觀公正、遵紀盡責為職業(yè)守則;
(二)從事安全生產或應急救援領域業(yè)務滿3年,具有相關專業(yè)的高級職稱;從事安全生產或應急救援領域業(yè)務滿4年,具有相關專業(yè)的中級職稱;在安全生產或應急救援領域具有滿5年生產一線技術工作經驗的技師;
(三)熟悉安全生產或應急救援方面的理論知識,且具有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勝任評審工作;
(四)身體健康,愿意以獨立身份參加評審工作;
(五)所在工作單位同意推薦。
二、推薦程序
(一)申請
由本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1、廣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專家登記表;
2、身份證、畢業(yè)證書和職稱證書復印件。
(二)工作單位推薦
由所在工作單位簽署推薦意見。
(三)初步審核
省安委會成員單位、有關院校、中央駐粵及省屬企業(yè)負責對其下屬部門或企業(yè)推薦人員進行初審;上述單位以外人員由所在地地級以上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負責初審。
(四)審核評聘
廣東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審核通過后,將組織培訓考核。合格后,頒發(fā)評審專家聘書,并錄入專家?guī)臁?/p>
三、其他
(一)各有關單位要動員本單位、本部門及所屬(轄區(qū))企業(yè)符合條件人員報名,推薦具有高度責任心和事業(yè)心的人員加入預案評審專家?guī)臁?br />
(二)廣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專家登記表可直接在廣東省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網站http://www.gd-emc.com/中下載)。
(三)聯(lián)系人:余勇,電話:020-83135483,傳真:020-83135485。
附表一:廣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專家登記表(適用于省安委會成員單位、有關院校、中央駐粵及省屬有關企業(yè)人員)
附表二:廣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評審專家登記表(適用于省安委會成員單位、有關院校、中央駐粵及省屬有關企業(yè)以外人員)
二Ο一Ο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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